新疆网络管控新规严惩“虚假信息”

中国乌鲁木齐——受民族冲突问题困扰的中国西部偏远新疆地区的政府已开始施行严格的条例,对在网上传播“虚假信息”的人将予以处罚。

这些条例似乎是要把新疆居民的某些行为定性为非法,比如在网上发布有关民族冲突或紧张局势、以及相关暴力和恐怖主义的信息。

近年来,新疆地区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官员都表示,他们担心可能煽动公民暴力的网上内容的传播。在维吾尔族人聚居的新疆地区,包括区域的首府乌鲁木齐,已经发生过多起值得注意的暴力事件。

2009年,乌鲁木齐发生的民族暴乱导致了约200人死亡——官员称,大多数受害者是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人——政府随后对维吾尔族人采取了严厉的安全行动,维吾尔族是一个使用突厥语系语言的民族,族人大多信奉逊尼派伊斯兰教。自那时起,新疆南部绿洲城镇多次发生暴力事件,中国官员将大部分流血事件归咎于“宗教极端分子”或“分裂分子”。

官方报纸《新疆日报》上周三表示,新条例的目的是“防范和惩治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中央政府也发布了旨在控制“虚假信息”传播的规定。今年7月,中国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表示,对“未经核实将社交工具等网络平台上的内容直接作为新闻报道刊发”的网站将予以惩罚。最近几年中,官员们已对据说是基于谣言发布帖子的人予以了处罚。

批评共产党的控制制度的人士说,这些禁令的目的是试图阻止被官员认为有可能削弱党的统治或合法性思想的传播。(在美国,自从上个月的总统大选以来,有关网上传播的“假新闻”的一种不同政治对话正在展开。)

为应对民族紧张局势,新疆的官员对网上通信迅速进行了严厉打击。2009年的乌鲁木齐暴乱之后,官员们将当地网络访问大多数外部网站的功能关闭约有一年之久,只允许新疆居民看得到政府批准的网站,等于是在占中国国土面积六分之一的地区建立了一个内部网。

新条例似乎是针对该地区的问题发布的,并对将导致惩罚的“虚假信息”界定了11个具体标准,其中包括“宣扬宗教狂热、破坏宗教和谐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以及“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新条例还说,新疆政府应当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并加强对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信息网络使用者的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必须进行备案登记,要求网络用户必须提供其真实的身份信息,还要求服务提供者必须“健全内容审核制度”。

条例说,对“虚假、有害信息”未进行审查和删除的网站与公司将予以警告、处以罚款甚至关停。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以公司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处以公司行政人员或工作人员等个人最高十万元的罚款。

这些条列由新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在12月1日通过,于上周三开始施行。

来源: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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